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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承德广源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1-03-05冀金监典批字〔2021〕1号
关于同意承德广源典当行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承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承德广源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和法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承德广源典当行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791398632P),原法定代表人:李银,原企业经营地址:承德市半壁山路紫晶花园底商B座104、105号;申请变更事项为:该典当行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为邵云龙,经营地址变更为双桥区桥东飞机场世纪城二期26#楼104.204铺。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承德广源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承德广源典当行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4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