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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站域名变更的公告

根据相关要求,我办网站即将启用新域名www.hebswjrb.gov.cn。欢迎广大用户自2024年12月xx日起使用新域名进行访问,原域名将于2025年1月xx日停用。请广大用户知悉。

特此公告。

中共河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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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5年04月25日 星期五

2021年地方金融组织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供稿:政策法规处发布时间:2021-03-0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相关工作部署,依据《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继续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抽查内容和依据

依照《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抽查检查事项,按照《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指引》规定的法律依据、规范程序和检查方法对抽查对象实施检查。

二、抽查时间

2021年3月—12月。

三、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抽取

检查对象: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依托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检查对象库中,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定的比例随机抽取。其中,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省局抽查比例2%、市及以下抽查比例3%,融资担保机构省局抽查比例10%、市及以下抽查比例10%。检查实施前按要求通知被检查对象。

执法人员: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从本级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抽查方式

(一)开展抽查检查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在确保执法质量的前提下,省局可以委托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检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依法利用其他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人民法院的生效文书。

(二)执法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等文件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规定程序,及时制作行政执法文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录像、录音等方式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

(三)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前往中高疫情风险等级区域开展现场检查。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后续监管,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应予立案查处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应将有关线索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二)检查结果应当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履行审批程序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同时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在作出处理后另行依法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