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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1-03-26冀金监典批字〔2021〕11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石家庄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MA0937JL3P),法定代表人:杨永,原企业经营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务楼二层2022室;申请变更事项为:该典当行申请变更经营地址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23号万达广场商务综合楼1-2701。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石家庄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企业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华夏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