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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张家口隆纳鑫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1-05-19冀金监典批字〔2021〕43号
关于同意张家口隆纳鑫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张家口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张家口隆纳鑫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法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张家口隆纳鑫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2MA08HQU336,原法定代表人:王桂英,企业经营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号冠垣广场2号楼22层;申请变更事项为:该典当行原自然人股东王桂英拟将所持全部25%股权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王哲峰;原自然人股东郑立贵拟将所持全部25%股权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谭桂芳和赵峰,转让比例分别是15%、10%;原法定代表人王桂英变更为王哲峰。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张家口隆纳鑫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法定代表人。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张家口隆纳鑫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