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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1-08-06冀金监典批字〔2021〕51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91943624),法定代表人:李江莉,企业经营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3号;申请变更事项为:该典当行原股东石家庄汇丰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由原767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4674万元人民币;原股东石家庄微代投资有限公司拟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由原2568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568万元人民币;鲍喜波拟将所持948.48万元股份、刘晓宇拟将所持948.48万元股份、武明将拟将所持439.11万元股份转让给孙万军。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增加注册资本。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4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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