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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市泰丰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1-08-24冀金监典批字〔2021〕71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市泰丰典当行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市泰丰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和法定代表人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石家庄市泰丰典当行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53347928Q),原法定代表人:舒小琴,企业经营地址:石家庄新华区新华路677号;申请变更事项为:石家庄丽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所持680万元股份、范自强拟将所持300万元股份转让给新法人股东石家庄陌锋商贸有限公司;拟将原法定代表人舒小琴变更为董亚锋。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石家庄市泰丰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和法定代表人。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4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市泰丰典当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