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信息
关于同意石家庄金恒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1-12-10冀金监典批字〔2021〕94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金恒通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金恒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石家庄金恒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7UP5T4U),法定代表人:俱曹加,企业原经营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5号园东苑2号商铺;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经营地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5号园东苑2号商铺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50号院内商务中心2层201室。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石家庄金恒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9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金恒通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