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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01-25冀金监典批字〔2022〕1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公司股权和法定代表人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320294132Q),原法定代表人:吕社,企业原经营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东街27号。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原法定代表人吕社变更为李杨;吕社拟将所持200万元股份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樊杨希;拟将经营地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东街27号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11号裕华万达广场C1-2号商住楼102室。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公司股权和法定代表人。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9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