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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01-25冀金监典批字〔2022〕9号
关于同意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你局《关于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股权、经营地址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99550918B),法定代表人:郭志歌,企业原经营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大里北路蓝天家园底商28号。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经营地址由唐山市路北区大里北路蓝天家园底商28号变更为唐山市路北区唐山金融大厦A座1206号;原法人股东唐山市芦台喜氏兴米业有限公司拟将所持270.4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新法人股东唐山旭航商贸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王志芹拟将所持249.6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新法人股东唐山旭航商贸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雷晓拟将所持312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新法人股东唐山旭航商贸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张玉珍拟将所持104万元股份转让给新法人股东唐山旭航商贸有限公司。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及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唐山银通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