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河北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领域信息公开,强化解读回应,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聚焦重点领域,高质量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立足法定公开事项,及时、全面、准确主动公开政府机构信息、年度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布行政许可信息。利用“政策”专栏、“政策直通车”公开政策文件。汇集整理并专栏公开了我省“十二五”至“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根据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权责清单;立足服务实体经济,面向全省交通、科小、装备制造、轻工制造和外资外贸等企业,组织融资政策宣讲和银企对接活动20余场,近万家企业受惠。持续完善“河北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建设“河北省企业股改上市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结合,为企业提供政策培训和咨询指导;立足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建立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定期发布机制,并在局网站上线“地方金融组织查询功能”,动态更新名单数据,保障群众知情权。以图解形式解读《河北省交易场所监管办法》,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局网站公布了河北省各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电话,对外省交易场所未经批准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了风险提示,有效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省市县三级共组织宣传24579场,参与群众512万余人。积极参加国家处非联办组织的“DOU来守护钱袋子”短视频挑战赛,多篇作品入围全国评审,我省获得抖音话题挑战赛优秀组织奖。
(二)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动态调整局网站依申请公开内容,设立依申请公开专用邮箱和电话,由专人负责查看,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依申请信息渠道畅通。全年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在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后,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了申请人。
(三)着力夯实基础,切实增强政府信息管理水平。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副局长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工作机制。落实《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动态调整《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加强政策文件有效管理,对失效文件进行有效清理。强化公文和其他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及时向“两馆一中心”移交档案资料,为查询使用和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四)突出高效便捷,高标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配备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维人员,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质量。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丰富信息形式和内容,微信公众号“河北地方金融”全年发布信息270条。加强与新闻媒体宣传联动,自2010年以来,与河北日报社在《河北日报》联合创办了《金融周刊》,每周一期,及时刊登金融行业动态,对当前金融热点进行分析解读,受到广大干部群众欢迎。
(五)围绕关键环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结合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全方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对单位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仍有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压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增强答复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确保社会关心的问题得到有效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