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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北博元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02-25冀金监典批字〔2022〕13号
关于同意河北博元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河北博元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经营地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河北博元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336148236M),法定代表人:孙飞飞,企业原经营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A座B区一楼;申请变更事项为:原法人股东河北金诺康医药有限公司拟将所持22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原法人股东河北丰创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丁恩拟将所持600万元股份全部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周国锋;拟将经营地址由石家庄市裕华区体育南大街262号富金大厦A座B区一楼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45号建投十号院19-20号楼104商铺。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河北博元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及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5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博元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