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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承德金超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05-27

冀金监典批字〔2022〕37号

关于同意承德金超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承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承德金超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承德金超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576793701H),法定代表人:刘启利,原经营地址:承德双桥区山神庙长安小区6号楼103商业。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经营地址由承德双桥区山神庙长安小区6号楼103商业变更为承德市双桥区铁路老居宅路南飞机场街道福地华园西区A2幢1单元12层1-1201。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承德金超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7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承德金超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