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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北聚金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08-18冀金监典批字〔2022〕53号
关于同意河北聚金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河北聚金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住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河北聚金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336363243X),法定代表人:李秀静,原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15号一层西段。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住所由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215号一层西段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18号6号楼303室。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河北聚金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住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聚金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