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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08-18

冀金监典批字〔2022〕58号

关于同意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承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20681369594),原法定代表人:董凤荣,住所:承德双桥区福地华园东区商业101-1。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原法定代表人董凤荣变更为董凤华,原法人股东隆化县鸿程矿业有限公司拟将所持100万元股份转让给新法人股东承德贵泰商贸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董凤荣拟将所持580万元股份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安娜,原自然人股东杜国华拟将所持200万元股份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安娜。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及公司股权。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6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承德鑫昌荣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