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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11-08冀金监典批字〔2022〕69号
关于同意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808190325),法定代表人:石永刚,住所:廊坊市广阳区花园楼市场3栋17号。申请变更事项为:原法人股东河北大庆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拟将所持733.5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48.9%)转让给新法人股东廊坊市嘉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
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新股东正常履行股东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5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