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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2-12-05冀金监典批字〔2022〕83号
关于同意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
裕华分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保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等事项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6336287789B),负责人:孟建才,原住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618号。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住所由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618号变更为保定市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A座2号底商,拟将原名称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变更为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裕华分公司变更住所及名称。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4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保定盛兴典当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