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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保定直隶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3-04-15冀金监典批字〔2023〕17号
关于同意保定直隶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保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保定直隶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东事项的监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保定直隶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0MA09E6FM3U),法定代表人:龚春英,住所: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直隶尚都416号门脸。申请变更事项为:原法人股东保定市华宇新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将所持945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45%)转让给新法人股东保定市邦悦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保定直隶典当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权。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保定直隶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