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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3-08-16冀金监典批字〔2023〕45号
	关于同意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808190325),法定代表人:石永刚,原住所为廊坊市广阳区花园楼市场3栋17号。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住所变更为廊坊市广阳区城市旺点小区3-5-103。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住所。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41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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