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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3-09-25冀金监典批字〔2023〕57号
关于同意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及股权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1MA07T5H621),法定代表人:赵翔,住所为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都颐园11-13-101。申请变更事项为:原自然人股东崔苏军将所持3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6.6667%)、原自然人股东刘跃中将所持3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6.6667%)分别转让给原自然人股东赵翔。同时,公司名称由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京通典当有限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名称。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京通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