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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廊坊海润达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3-09-25冀金监典批字〔2023〕58号
关于同意廊坊海润达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廊坊海润达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廊坊海润达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3MA07RPKJ1U),原法定代表人:于海洋,住所为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府东街北5#楼1幢1号。申请变更事项为:原法人股东廊坊市君亨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将所持85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42.5%)全部转让给新法人股东廊坊兴盛渔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志刚。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廊坊海润达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法定代表人。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1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廊坊海润达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