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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4-01-05冀金监典批字〔2024〕1号
关于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7808190325),原法定代表人石永刚,住所为廊坊市广阳区城市旺点小区3-5-103。申请变更事项为:典当行法定代表人拟由石永刚变为叶青。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廊坊市双诚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