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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同祥典当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4-01-05冀金监典批字〔2024〕2号
关于石家庄同祥典当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同祥典当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变更公司负责人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石家庄同祥典当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035518598820),原公司负责人刘延霞,住所为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220号吉祥小区22-2门市。申请变更事项为:典当行分公司负责人拟由刘延霞变为韩蕾。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石家庄同祥典当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变更公司负责人。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同祥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