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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张家口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4-03-01冀金监典批字〔2024〕11号
关于同意张家口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张家口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张家口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公司名称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张家口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5308092626H),原法定代表人:王标,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钟楼大街91号2号楼13号底商。申请变更事项为:原自然人股东王娟楠拟将所持50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25%)、原自然人股东王标拟将所持40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20%)分别转让给原法人股东张家口市宣化华业物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拟变更为郝小花,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河北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张家口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法定代表人及公司名称。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3月1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鑫晟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