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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邯郸市鑫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发布时间:2024-03-20冀金监典批字〔2024〕16号
关于同意邯郸市鑫辉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邯郸市鑫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邯郸市鑫辉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MA08KMGM5X),法定代表人:郝照鑫,原住所为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25号。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住所变更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350号五得利大厦1号楼三层,公司名称拟变更为河北鑫辉典当有限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邯郸市鑫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住所及公司名称。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鑫辉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