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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北瑞昌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4-03-29冀金监典批字〔2024〕17号
关于同意河北瑞昌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河北瑞昌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法定代表人及增加注册资本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河北瑞昌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3MA07W6MF7Q),原法定代表人:石新春,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晋州市朝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东北角。申请变更事项为:原法人股东河北群强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拟将所持部分股权800万(占注册资本40%)转让给新法人股东河北银邦房产经纪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新法人股东河北银邦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拟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拟变更为王志杰。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河北瑞昌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法定代表人。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瑞昌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