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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4-07-16冀金监典批字〔2024〕37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320294132Q),法定代表人:李杨,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华南大街211号裕华万达广场C1-2号商住楼102室。申请变更事项为:原法人股东河北行端表正商贸有限公司拟将所持股权600万元(占注册资本30%)转让给新法人股东保定市万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7月16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邦泰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