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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4-08-16冀金监典批字〔2024〕41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791943624),法定代表人李江莉,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79号尊园小区商业A-102。申请变更事项为:注册资本拟由3亿元减至2亿元,共减少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石家庄汇丰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减少4891.34万元;石家庄微代投资有限公司减少1856万元;孙万军减少1103.95万元;刘文国减少731.85万元;刘保忠减少731.85万元;孙景涛减少538.64万元;冯增书减少146.37万元。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汇丰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