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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石家庄金河典当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4-09-24冀金监典批字〔2024〕49号
关于同意石家庄金河典当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金河典当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变更地址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石家庄金河典当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8091112437G),分支机构负责人赵石磊,原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9号勒泰中心F1-26。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住所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壹号南办公楼底商北数第六间。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石家庄金河典当有限公司长安分公司变更住所。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金河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