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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北乐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4-10-16冀金监典批字〔2024〕51号
关于同意河北乐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河北乐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河北乐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MA08JAN872),原法定代表人刘伟,原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18号乐模大厦。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原法人股东石家庄市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1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金50%)转让给新法人股东河北哲景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原法人股东石家庄市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8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金40%)转让给新法人股东河北承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庆;拟将住所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胜利北街156号富天大厦一楼。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河北乐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法定代表人及住所。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乐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