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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5-04-15冀金管许〔2025〕1号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石家庄恒丰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石家庄恒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初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石家庄恒丰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55044161XC),法定代表人庞军,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东路4号嘉悦中心1单元2202室。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原法人股东河北联润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所持200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40%)转让给新法人股东石家庄律时代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石家庄恒丰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抄送: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石家庄恒丰典当有限公司。


冀公网安备 13010202004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