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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同意河北新观念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管理三处发布时间:2025-05-13

冀金管许〔2025〕15号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同意河北新观念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石家庄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局《关于河北新观念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的监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河北新观念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7825973654),原法定代表人沈琦,住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北路309号蓝岸小区5号楼,典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1.动产质押典当业务;2.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3.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4.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5.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6.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申请变更事项为:拟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运河;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我局准予河北新观念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典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原有规范表述无需修改,不予变更。请你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督促该典当行及时办理企业相关信息变更登记,对股东正常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重点监测,如有异常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抄送:河北省公安厅、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新观念典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