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信息
关于同意唐山隆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和经营地址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19-12-20冀金监典批字〔2019〕62号
关于同意唐山隆安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股权和经营地址的批复
唐山市行政审批局:
你局《关于唐山隆安典当有限公司申请变更法人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和经营住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意唐山隆安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申请,具体是:自然人股东庞振生转让10%股权(计320万元)给薛晓丽,转让8%股权(计256万元)给庞宝章;经营地址变更为迁西县滨河社区滨河小区宏大城南区307号楼101室。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抄送:河北省典当协会、唐山隆安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