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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报告
供稿:政策法规处发布时间:2020-01-02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度法治机关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江波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着力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着力建强地方金融执法队伍,着力提升机关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法治机关建设成效显著。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在全国率先颁布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地方金融预警和监管服务体系,在全国较早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执法。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报,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省份给予督查激励,河北位列“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成效明显的五个省之首。在全国第五次大督查中,我省的获得信贷指标取得了全国排名第三的好成绩。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我省邯郸魏县推出“防贫保”保险产品,获得“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我省“政融保”、“政银企户保”两种金融扶贫模式入选“全国首届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十大典型”,河北成为入选典型最多的省份。2019年12月7日《河北日报》头版以“引入金融活水 润泽实体经济”为题,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报道了我省落实“六稳”要求,以稳金融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做法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作用
局党组书记江波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机关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围绕法治机关建设这条主线,以贯彻落实《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聚焦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聚焦健全金融政策法规制度,聚焦依法行政提升治理能力,聚焦补齐依法行政短板弱项,真抓实干,狠抓落实。针对上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我局存在的短板,江波同志立即作出批示,正视问题、弥补不足,研究部署全年依法行政工作。年中,江波同志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对局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调度,对下半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年终,江波同志主持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对全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研究下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期间,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地方金融行政执法程序等事项。
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打造全国一流地方金融监管新格局
(一)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将其作为防控金融风险的重要抓手,党组书记江波同志亲自协调推动,2015年经中央编办批准,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加挂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在原来履行金融协调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地方金融监管职能,促进了地方金融以协调服务职能为主向具有协调服务和监管双重职能的转变,我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工作较早走在了全国第一方阵。为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风险防控,2019年按照国家和省深化改革统一部署,成立了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并加挂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实现了地方金融以协调服务职能为主向以监管职能为主的彻底转变。同时,将省工信厅承担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职能、省商务厅承担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能统一划转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实现了地方金融的统一归口管理。各设区市分别挂牌成立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时加挂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为进一步推进地方金融监管法治化建设,做到地方金融依法监管,有法可依,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推动地方金融立法工作。《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是我省地方金融史上的第一部法规,也是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国率先颁布的地方金融监管法规,标志着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三)创新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地方金融预警和监管服务体系—“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通过合作研发设计的934个行业监管预警模型指标,实现了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全覆盖监管和风险预警。目前,该系统平台可对我省14000余家地方金融行业和组织进行监管和预警,已将发现疑似高风险企业,按程序移交相关市县核查。着眼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经营业务流程,积极推动“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功能优化,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两个运营管理系统建设研发。
三、健全政策法规制度,培育金融改革发展新优势
(一)制定系列金融政策。研究制定了加强和改进融资服务指导工作、金融支持河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多项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金融获得感。研究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关措施。
(二)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先后出台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管机构《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制定了《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解决了怎么实施检查、具体检查什么的问题,为依法开展地方金融监督检查提供了遵循。梳理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制度和执法常见问题解答,编订《河北省地方金融行政执法手册》,为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参考。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三)健全法治机关建设配套制度。修订我局《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民意调查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制度,写入我局《法治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制度,出台我局《行政复议工作规定》《行政应诉工作规定》《行政调解工作规定》,为依法处置地方金融系统行政执法矛盾纠纷、保护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奠定基础。研究制定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明确合法性审核范围、主体、程序、内容、时限以及审核责任,确保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印发了我局规范性文件备案的通知,明确了备案范围、备案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关键工作。2019年完成13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认真组织清理2018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地方金融领域规范性文件,对梳理出的2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和5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提出“立改废”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依法履职行政,开创地方金融治理新局面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公开了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印发了《地方金融组织随机抽查实施方案》《2019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文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确保每名同志都能学法懂法、规范执法。组织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展检查,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原则,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记录执法过程,做到过程留痕、有据可查。2018年5月《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共组织5次行政执法检查。其中,2019年集中开展了2次,均严格按照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前公开计划、方案、下发通知、检查后及时公布结果,顺利完成了全年检查计划任务,全年共抽查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114家,成功传导了党中央严监管、防风险的压力。同时,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全年共审核3起行政处罚案件,均做到了依法合规。我省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工作步入全国第一方阵。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围绕法治机关建设的总体要求,依托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开通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全面推进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答、舆情回应“三位一体”公开模式。先后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罚没事项清单、自由裁量权基准等。
(三)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坚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一般性行政决策的程序。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等制度,确保金融政策措施依法合规。2019年法律顾问为我局决策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书2份、提供法律建议80余条,审核文件17件,审核协议、合同24件,有效提高了我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制度。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19年,交由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92件,其中主办件共38件、会办件54件。我局严格按照承办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建议、提案办理任务,按时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走访率达到100%。
五、深入推进普法教育,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一)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宪法宣传贯彻力度,增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周活动,下发通知对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开展宪法和地方金融监管条例等学习作出部署。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和载体,利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宣传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制度,营造地方金融监管良好的法治氛围。2019年5至6月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期间,全省上下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4014场,参与群众454万人,发放宣传材料517万份,展板、横幅8.5万条,制作发放购物袋等各类宣传品190万份。组织全省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风险线索印发了预警提示、核查通知,指导相关地市稳妥有序处置。
(二)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省处非办印发《关于推广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的通知》(冀处非办通知〔2019〕65号),将播放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作的公益广告片作为我省处非日常宣传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协调本辖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推广播出。通过省、市、县(市、区)三级电视台、电台,辖区公交、出租车、地铁等移动媒体和户外显示屏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多渠道进行播放,扩大宣传覆盖范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知度。
(三)全力抓好信访维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局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化解信访矛盾实施办法,扎实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化解信访积案、调处矛盾纠纷活动,确保涉及金融信访维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48件、3806人次,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置化解。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加强对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机关建设水平。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