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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廊坊市千禧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0-07-27冀金监典批字〔2020〕54号
关于同意廊坊市千禧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股权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廊坊市千禧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意廊坊市千禧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孙书芹收购法人股东廊坊市禧隆商贸有限公司所持全部2%股份及自然人股东车凤霞所持全部13.33%股份。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6日
抄送:河北省典当协会、廊坊市千禧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