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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0-08-27冀金监典批字〔2020〕82号
关于同意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廊坊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股权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同意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原自然人股东王学敏将所持全部15%股权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崔苏军;原自然人股东王宗朝将所持全部18.5%股权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赵翔;原自然人股东刘丽梅将所持全部15%股权转让给新自然人股东刘跃中;经营地址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都颐园11-13-101;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翔。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6日
抄送:河北省典当协会、廊坊京通典当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