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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全、实、准、严”四字诀 不断夯实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基础
供稿:综合处(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9-27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把行政执法作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用好“全、实、准、严”四字诀,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严格现场执法等举措,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夯实行政执法基础,提升执法水平,以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工作突出成效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坚持把“全”字贯穿组织领导始终,健全执法机制。坚持全面加强执法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和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成立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江波同志亲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市也参考省级做法成立本级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工作力量,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抓具体,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形成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上下协调、紧密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落实体系,有效形成地方金融监管强大合力。
坚持把“实”贯穿制度建设始终,规范执法行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完善制度建设为基础,突出实用、实效,围绕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建章立制,强化制度约束。一是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完成了“一单两库一细则一指引”建设工作,即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解决了查什么、去查谁、谁去查,怎么查、如何处理的问题,为依法开展地方金融监督检查提供遵循。二是规范执法重点环节,先后制定并公开行政执法三个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四个文本(行政服务事项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执法文书样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五个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三是强化执法保障,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执法规范用语等系列执法配套文件,明确了工作具体要求。
坚持把“准”字贯穿业务培训始终,培强执法能力。瞄准地方金融监管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结合一线执法人员实际需求实际,精准开展培训学习。2020年以来,先后开展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培训三轮,结合疫情防控和地方金融监管工作两个实际,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先后举办民法典、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程序等专题讲座2次,录制民法典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相关监管政策、企业账目核查、行政执法程序标准等6个专题网课,供全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线学习参考,累计各级培训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编印了《地方金融行政执法手册》,对行政执法各类文件、文书进行梳理汇总,印发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按相关标准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正在建设融合听证、复议、调解、询问等功能为一体的多功能执法记录室,为做好执法工作奠定基础。
坚持把“严”字贯穿现场检查始终,提升执法效能。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程序、严的纪律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现场检查。2019年,省本级分别对小额贷款公司、区域股权市场、金融类资产交易所、融资担保机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6类、123家地方金融组织业务合规等情况,开展了现场执法检查,同时聘请优秀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被检公司财务、法务等情况进行了第三方核查。根据检查情况,对105家检查发现问题地方金融组织责令改正或作出行政指导,有效传导了国家严监管压力,规范了市场秩序。2020年,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已确定87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抽查,目前正在分批分行业组织进行,发现问题的将严格督促整改落实,以常态化、规范化地方金融现场执法有力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