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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邯郸市顺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0-12-14冀金监典批字〔2020〕116号
关于同意邯郸市顺通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邯郸市顺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股权及经营地址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邯郸市顺通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MA08YJ8U8F),原法定代表人:卢力,原企业经营地址:邯郸市丛台区青年路309号;申请变更事项为:该典当行新自然人股东杨双芹拟收购原自然人股东郭立宇30%股权,新自然人股东宋晶晶拟收购原自然人股东卢力15%股权,法定代表人拟变更为宋晶晶,公司经营地址拟变更为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颐高智能广场B座14层22号。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邯郸市顺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法人、股权及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5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邯郸市顺通典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