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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供稿:地方金融监管四处发布时间:2020-12-22冀金监典批字〔2020〕133号
关于同意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邯郸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你局《关于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00MA07TB0J7H),法定代表人:李宗政,原企业经营地址:邯郸市开发区世纪大街21号综合楼1楼10号门市;申请变更事项为:该典当行申请变更经营地址为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18层1805号。
经审核相关材料,我局准予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
特此批复。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2日
抄送:省公安厅,河北省典当协会、河北优尼康典当有限公司。